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规范上海市投放生活垃圾的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内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要求上海市市民和各单位、团体按照一套具体的分类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进行分类转换、处置,以达到废弃物末端减量的目的。该制度发端于1990年,于2000年正式提出。以2021年“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政府实事工程的实施为标志,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创办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上海市的政府部门开始大规模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00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政府规章《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了现行的垃圾四分类制度,并确立了正式的罚则。从2010年开始,上海市的立法、行政机关开始研究垃圾分类制度的立法。2018年12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获得第十五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正式成为地方性法规,并于2019年1月31日起强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