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庆良
中共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万庆良(1964年2月12日—),男,广东五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共蕉岭县委书记、中共梅州市委常委、中国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揭阳市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广州市市长、中共广州市委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等职。2014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
Quick Facts 万庆良,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书记 ...
万庆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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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11年12月20日—2014年6月27日 | |
副职 | 陈建华(副书记兼市长) |
前任 | 张广宁 |
继任 | 任学锋 |
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 |
任期 2010年4月16日—2011年12月20日 | |
书记 | 张广宁 |
前任 | 张广宁 |
继任 | 陈建华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64-02-12) 1964年2月12日(60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五华县河口镇河口村 |
籍贯 | 广东省五华县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
配偶 | 吴惠茹(前妻) |
儿女 | 子:万鸿基 |
学历 | 在职研究生[1] |
母校 | 嘉应师专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硕士 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 |
宗教信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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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9日,万庆良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移交司法机关[3]。同年10月9日被广西警方刑事拘留,10月17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逮捕[4]。2016年9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万庆良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万庆良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