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以拉丁字母注音之法也。 /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漢語拼音者,中國大陸注音之法也,以拉丁字母為之。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一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許,外邦之習用華語者,如新加坡、大馬,亦從其制。幼學啟蒙,必先習之,然後習字。大陸區輿之內,凡西譯人名、地名,皆由其法而名。 其聲母二十有一,韻母三十有九,並分四聲:陰平、陽平、上、去也。
漢語拼音者,中國大陸注音之法也,以拉丁字母為之。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一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許,外邦之習用華語者,如新加坡、大馬,亦從其制。幼學啟蒙,必先習之,然後習字。大陸區輿之內,凡西譯人名、地名,皆由其法而名。 其聲母二十有一,韻母三十有九,並分四聲:陰平、陽平、上、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