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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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語言(英語:Official language),又叫「法定語言」,是經由國家,政府或其他具有管轄權個組織所認定具備法定地位個語言。一個國家個官方語言,通常就是政府機構中使用個正式語言,是其公民與其政府機關通訊時使用個語言。
交關地方有得多過一種個法定語言。像加拿大咾,就有兩種法定語言:英文、法文同時享有法律地位。比利時就有三種法定語言:法文、荷蘭語、德文。而瑞士就有四種:德文、法文、義大利話、羅馬傳語。有些國家嘸沒法定正式官方語言,譬如美國。美國有30個州擔英語定為官方語言,但美國聯邦法律裏向並嘸沒規定官方語言。不過,因為美國憲法等重要法律是用英語寫個,因此葛咾實際丄是官方語言。
法定語言個多寡,搭當地人口同面積無關。澳洲交新加坡比,前者人口係後者4.44倍[1],面積1070倍[1],但前者無法定語言[2],而後者就有四種(中文、英文、馬拉文、泰米爾文)。
參攷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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