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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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語言英語:Official language),又叫「法定語言」,是經由國家政府或其他具有管轄權個組織所認定具備法定地位個語言。一個國家個官方語言,通常就是政府機構中使用個正式語言,是其公民與其政府機關通訊時使用個語言

交關地方有得多過一種個法定語言。像加拿大咾,就有兩種法定語言:英文法文同時享有法律地位。比利時就有三種法定語言:法文、荷蘭語德文。而瑞士就有四種:德文、法文、義大利話羅馬傳語。有些國家嘸沒法定正式官方語言,譬如美國。美國有30個州擔英語定為官方語言,但美國聯邦法律裏向並嘸沒規定官方語言。不過,因為美國憲法等重要法律是用英語寫個,因此葛咾實際丄是官方語言。

法定語言個多寡,搭當地人口面積無關。澳洲新加坡比,前者人口係後者4.44倍[1],面積1070倍[1],但前者無法定語言[2],而後者就有四種(中文、英文、馬拉文泰米爾文)。

參攷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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