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是2019年10月4日發生在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间的一場示威活動。當日下午3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禁止蒙面規例》,並於5日午夜12點正式實施[2]。法律規定示威者在參與公眾活動時不能蒙面,否則警方有權當众除下面罩[3][4]。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表示堅決支持港府决定[5],而《禁蒙面法》遭到了示威者的強烈抵制,他們在10月4日發起「全民口罩日」活動,呼籲全民佩戴口罩上街抗議[6][7]。
事实速览 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 日期 ...
反對《禁止蒙面規例》示威 | |||
---|---|---|---|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與集會的一部分 | |||
日期 | 2019年10月4日 (2019-10-04)-10月5日午夜 | ||
地點 | |||
起因 | 正式宣佈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禁止蒙面規例》,並於5日午夜12點正式實施,引發大量示威者不滿 | ||
目標 |
| ||
方法 | 遊行示威、佔領、破壞、堵路、縱火 | ||
結果 |
| ||
衝突方 | |||
領導人物 | |||
| |||
人數 | |||
| |||
傷亡 | |||
受傷 | 至少31名示威者[1]、1名警員 |
关闭
緊急法的使用,使當天下午開始直到晚上示威情況迅速惡化,全港18區都出現嚴重的衝突,是反修例運動以來之最,首次全部地區出現示威活動。其中,元朗一名14歲少年被休班警察以實彈擊中大腿,傷勢嚴重,被送到屯門醫院救治[8],而全日示威活動共造成31人受傷送院,其中3人傷勢嚴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