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别市政府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关于1930年至1949年的青岛市最高行政机关,請見「青岛市政府」。青岛特别市政府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青岛市的最高行政机关,于1929年7月2日成立,其依据为当年4月20日颁布的《青岛特别市暂行条例》及此前1928年7月颁布的《特別市組織法》。1930年5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市組織法》,青岛特别市改组为青岛市,青岛市特别政府随之改为青岛市政府。 事实速览 青岛特别市政府, 基本信息 ...青岛特别市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本信息授權法源《特別市組織法》《青岛特别市暂行条例》主要官員市长吳思豫(代) → 馬福祥 → 葛敬恩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29年7月2日解散日期1930年改组关闭
关于1930年至1949年的青岛市最高行政机关,請見「青岛市政府」。青岛特别市政府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青岛市的最高行政机关,于1929年7月2日成立,其依据为当年4月20日颁布的《青岛特别市暂行条例》及此前1928年7月颁布的《特別市組織法》。1930年5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市組織法》,青岛特别市改组为青岛市,青岛市特别政府随之改为青岛市政府。 事实速览 青岛特别市政府, 基本信息 ...青岛特别市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本信息授權法源《特別市組織法》《青岛特别市暂行条例》主要官員市长吳思豫(代) → 馬福祥 → 葛敬恩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29年7月2日解散日期1930年改组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