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制(英語:Presbyterian polity,或稱代議制、議會制)由約翰·喀爾文所提倡,主張教會是由信徒群眾所組成,是一個以議會形式管理地區教會的制度。長老宗教會中設主牧(Pastor)、傳道(Minister)、執事(Deacon)、長老(Elder),共同處理教會事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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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是由各分堂信徒群眾選出,組成總會,並由總會來統轄各個地方教會,非常類似代議民主。
歸正宗與長老宗實行長老制,而有些實行長老制的教會所實行的規章則與歸正宗與長老宗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