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科目,开设于一年级至九年级。该科目主要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等方面展开,包括道德、法律、政治、国情等内容,是中国大陆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宣布调整中小学思想政治公民教育课程,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三级课程合并为统一的“道德与法治”,而高中的课程仍称“思想政治”[1]。道德与法治采用教育部编写的全国统一教材(称为“部编版”或“统编版”)[2]。
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科目,开设于一年级至九年级。该科目主要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等方面展开,包括道德、法律、政治、国情等内容,是中国大陆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宣布调整中小学思想政治公民教育课程,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三级课程合并为统一的“道德与法治”,而高中的课程仍称“思想政治”[1]。道德与法治采用教育部编写的全国统一教材(称为“部编版”或“统编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