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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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方法(scientific method)是檢查自然現象、獲取新知識、修正與整合先前已得知識,所使用的一整套技術[2][3];為了合乎科學精神,這方法必須建立於收集可觀察、可經驗(empirical)、可度量的證據,並且合乎明確的推理原則[4]。梅里亞姆-韋伯斯特辭典如此定義[5]:
科學方法是一種有系統地尋求知識的程序,涉及了以下三個步驟:問題的認知與表述、實驗數據的收集、假說的構成與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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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方法是一種持續不停的過程,通常其最初步驟是仔細觀察大自然,人們天生就有一種摘三問四的習性,他們時常會對於周遭現象想出一些問題,進而發展出一些假說來解釋這些問題。最好的假說會導致能被多樣檢試的預言。基於檢試的結果,被檢查的假說可能需要加以改善或遭到毅然駁回。這整個循環,從預測、檢試到改善,可能會重複多次,甚至會無限期地重複,直到假說被改善到能夠給出預測符合檢試的數據,這時,就可宣布一個科學理論出爐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