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著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親愛的 Wikiwand AI, 讓我們通過簡單地回答這些關鍵問題來保持簡短:
你能列出最重要的事實和統計數據嗎 法意?
為 10 歲的孩子總結這篇文章
顯示所有問題
《論法的精神》(法語:De l'esprit des lois)是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的政治學名著,歷時14年完成。該作品最早的中文版本譯作《萬法精理》[1],于1902年由日本人何禮之[2]和中國人张相文、程炳熙根據日譯本翻譯而來[3]。1909年,嚴復將其譯為《法意》。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0年3月29日) |
事实速览 論法的精神 The Spirit of Law, 作者 ...
論法的精神 The Spirit of Law | |
---|---|
《論法的精神》第一版第一卷(1748年) | |
作者 | 孟德斯鳩 |
类型 | 非小说 |
语言 | 法語 |
主题 | 法律法學 |
發行信息 | |
出版時間 | 1748年 |
出版地點 | 法國 |
关闭
在書中,孟德斯鳩採取與意識主義和自然主義截然不同的方法來分析政治行为[4],並致力于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政治習俗,從而提出了一種創新的理論:法律不是戒律的表現方式[5],而是對不同因素的觀察和調整;這些因素分为文明(傳统、宗教等)和自然(氣候、地理等)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