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務局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律援助服務局(英文: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 (LASC))是根據《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香港法例第489章)成立的獨立香港法定機構,負責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該局在不干預法律援助署的日常運作下,監察該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 事实速览 法律援助服務局 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 主席 ...法律援助服務局 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 香港特別行政區公營機構法律援助服務局 標誌主席梁永祥教授,SBS,JP當然成員法律援助署署長部門資訊成立日期1996年法律基礎第489章《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類型法定機構聯繫部門法律援助署總部 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62號中糧大廈1601室聯絡資訊網站官方網站关闭
法律援助服務局(英文: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 (LASC))是根據《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香港法例第489章)成立的獨立香港法定機構,負責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該局在不干預法律援助署的日常運作下,監察該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 事实速览 法律援助服務局 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 主席 ...法律援助服務局 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 香港特別行政區公營機構法律援助服務局 標誌主席梁永祥教授,SBS,JP當然成員法律援助署署長部門資訊成立日期1996年法律基礎第489章《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類型法定機構聯繫部門法律援助署總部 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62號中糧大廈1601室聯絡資訊網站官方網站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