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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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葬又稱陪葬,是指以器物、畜牲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人殉并不同于人祭,并不具有人祭的宗教性质,且人殉中也会有自愿殉葬的现象。
此條目論述以中國和印度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中國自古以来,有賜已死之人陪葬帝王、貴族、尊親屬等的風俗,這多半是一種褒揚死者的作法。明清時期至民国初年,更为常见的是女性因貞節旌表之故在丈夫、未婚夫逝世时,自杀以殉。此类行为备受政府和民众推崇。1914年起,中華民國北洋政府依据《中華民國褒揚令》、《褒揚條例施行細則》对守寡、殉夫的贞妇烈女进行褒扬。1928年后,对殉夫妇女的表彰因中華民國南京国民政府取代北洋政府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