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有機農業一般共有的要求是不使用人工化學合成農藥、人工化學合成肥料、基因改造生物、動物及植物生長調節劑等非天然物質的農產品、生產加工過程。有機農業相關標準在國際上有多樣化的發展,然而許多國家有制定相關行政程序甚或專屬法律進行各自境內通用基本標準的一致化與法制化,但通常將相關驗證工作開放給經認證的第三方組織,各國行政機構僅進行各環節的監督。相關標準的內容很大程度是基於 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英语: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一個在1972年成立,由世界各地有機農業組織合組而成的國際組織[1]。根據他們對有機農業的定義:
“ | 有机农业是一种能维护土壤、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的生产体系,遵从当地的生态节律、生物多样性和自然循环,而不依赖会带来不利影响的投入物质。有机农业是传统农业、创新思维和科学技术的结合,她有利于保护我们所共享的生存环境,也有利于促进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的公平与和谐共生。[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