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類學(英語:anthropology of religion)始於19世紀,研究處於無文字階段的原始民族中的宗教信仰及其各種因素、探索遠古時代的原始宗教。與宗教社會學不同的是,它較傾重於原始宗教。隨著西方殖民擴張和傳教活動發展,宗教學家在大洋洲、非洲等地的原始部落中進行實地考察,掌握了大量土著文化及其宗教資料加以整理,令宗教人類學得以迅速發展。宗教人類學著重傳統的田野調查、統計學及象徵體系的比較方法,與民俗學及民族學交叉。代表學說有萬物有靈論、前萬物有靈論、巫術論、原始一神論、功能論及神話結構學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