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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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又称《律疏》,是指唐朝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编定的律文。由长孙无忌等十九人負責编定,永徽四年(653年)頒行。這取代了自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所編定的《武德律》及唐太宗貞觀十一年(637年)所編定的《貞觀律》,成為唐朝法典,且為中國現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法经》年代更早,但已失传)。
《唐律疏议》继承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於律条之後附上注疏,使得「疏在律後,律以疏存」,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立法典範。由於禮與法在《唐律疏议》裡之完美结合,使得由汉代肇始之「春秋决狱」方法至此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