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
台灣爭議政治團體、非私人團體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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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是於2008年2月2日在台湾以政治名義成立的爭議性組織。台灣一些縣市警察局已將之列為詐騙集團[2][3][4][5]。該組織主張台灣應該與日本統一[1],認為台灣暫時由「美國軍政府」軍事占領、但主權仍屬於日本國。該組織並主張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否認中華民國的合法性。台灣民政府否認自己是台灣獨立運動組織,反對台獨,對台灣地位未定論亦持批判立場[6]。
成立時間 | 2008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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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政治組織(未登記) 非私人團體 |
地址 | |
領導人 | 林志昇(秘書長,歿)→蔡財源(行政主席) |
目標 | 台灣與日本統一[1] |
網站 | usmgtcgov |
台灣民政府不是在中華民國登記有案的政黨、社團等組織,也未受到任何國家或政府所承認[7]。台灣民政府官方網站刊有「台灣公民權利法」、「組織建構圖」、「州郡管轄區域圖」等文件,而且於臺灣各地設有辦事處,開辦宣傳講座,散發傳單,開放民眾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5][8][9]與「台灣民政府車牌」[10][11],招募軍隊「黑熊部隊」,辦理「郡守」及司法人員考試,每年組「日本天皇陛下祝壽團」參拜日本靖國神社[12]。台灣民政府有固定的人員與宣傳車在台灣各地活動,並鼓吹申請身分證等行為[13]。
台灣民政府宣稱,只要辦了台灣民政府身份證,不用美國簽證就能直接去美國;但美國在台協會官員否認此事。[14]台灣民政府發放的護照也沒有美國公民的任何免簽證權利,以此護照入境他國將會遭到遣返與可能的法律追訴。
2018年5月11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搜索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依《中華民國刑法》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聲請羈押林志昇、林梓安、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游象敬[15][16][17]。 2018年7月9日,桃園地檢署表示,林志昇夫婦等6人利用詐術取款,意圖均為「自己不法所有」,本質為詐騙集團,將林志昇夫婦等6人依《中華民國刑法》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