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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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理論(prototype theory)在認知科學中,是一種分級歸類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中,在同一個範疇中,某些項目會比其他項目更為核心。例如,當我們想到家具這個概念的時候,椅子會比起板凳更常常被提起。
原型理論是在 1970 年代,由Eleanor Rosch 與其他學者們所建立的,原型理論是一種徹底揚棄傳統亞里士多德邏輯中的必要和充分條件的理論。 它主張外延或內涵語義的集合論取向。 因此,它反對範疇的定義基礎模型 - 如:將「鳥」定義為由「有羽毛」、「有喙」與「能夠飛」三種特徵構成的生物;原型理論則將範疇當作為由一些不相等狀態元素所構成的 - 如,知更鳥比起企鵝更有鳥的原型性。這衍生出範疇內層級的概念,這在許多認知科學與認知語義學的模型中,都是主要的核心概念; 如,George Lakoff的(《女人、火與危險事物》, 1987),或 Ronald Langacker的(《認知文法基礎》,卷 1/2 1987/1991)。
原型一詞最初用法是在Eleanor Rosch的 "自然範疇" (1973)中,被定義為一個刺激物,這個刺激物在形成一個範疇的過程中,扮演一個特別重要的地位,因為它是與其他範疇相關的第一個刺激物。在後續的研究中,她進一步重新定義「原型」為在範疇當中,最為中心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