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达科他州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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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北达科他州有53个县。根據美国人口普查局於2023年的統計,北達科他州共有783,926人,位列全美倒數第四。平均每個縣共有14,791人,其中卡斯县人口最多,共有196,392人;而斯洛普县則僅有674人,為州內人口最少的縣。[1]北達科他州的陸地面積共有68,976.5平方英里(178,648平方公里),平均每個縣的面積共有1,301.44平方英里(3,370.7平方公里),最大的是2,742平方英里(7,100平方公里)的麦肯齐县,最小的是632平方英里(1,640平方公里)的埃迪县。[2][3]
北达科他州行政区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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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北达科他州 |
數量 | 53 |
人口 | 674(斯洛普县)–196,392(卡斯县) |
面積 | 632平方英里(1,640平方公里)(埃迪县)–2,742平方英里(7,100平方公里)(麦肯齐县) |
本级政府 | 县政府 |
下級 | 城市、鎮區、非建制地区、印第安人保留地、普查规定居民点 |
達科他領地於1861年3月2日從明尼蘇達州建州後剩餘的未合併土地及內布拉斯加領地部份領土中成立。[4]愛達荷領地、懷俄明領地先後從達科他領地分拆,達科他領地於1868年縮小至如今兩個達科他的州界。[5]1889年2月22日,達科他領地被一分為二,並於同年11月2日一同加入美國,成為北達科他州及南達科他州。[6]達科他領地的北部於1867年及1871年成立彭比納縣和水牛縣,當時兩縣佔有如今北達科他州大半的土地。[7]其後兩縣於1873年被劃分為十數個新縣,領地內剩餘的領土亦被分成不同的新縣。面積較大的縣於1880年代間進一步拆分,至1889年北達科他州加入美國時,州內便已有53個縣。[7]建州後州內的縣份數量先降後升,1896年一度下降至39個,於1914年回升至52個。隨著1916年11月7日格蘭特縣從莫頓縣建立後,州內的縣份數量便維持在53個。[8]
北达科他州的縮寫為ND,而該州的FIPS代碼是38,与县代码结合使用时写成38XXX。[9]以下列表包含各個縣的名稱、面積、人口、縣名來源、FIPS代碼及其在南达科他州的位置。联邦资料处理标准代码(简称FIPS代码),该代码是联邦政府用来区分各州和各县的唯一识别码。所有的FIPS代码将链接至该县最近的一次人口普查数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