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 (國際法)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共管 (英文:Condominium ),於國際法中,一塊共管領土是指一塊政治領土(可以是邊疆地區或國家)被兩個或以上的主權國家平等地共同管治,形成勢力平衡。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3年1月19日) 雖然人們經常將「共管」視為只能理論上實行,但現實中仍有共管管治實行著。人們這樣認為全因共管領土的國家很難平等地管治領土,而當共管國家之間有紛爭時,共管領土上的事務便會變得複雜。 「共管」這個詞早已於1700年收錄於德國的拉丁語辭典中,於1714年收錄於英語辭典。
共管 (英文:Condominium ),於國際法中,一塊共管領土是指一塊政治領土(可以是邊疆地區或國家)被兩個或以上的主權國家平等地共同管治,形成勢力平衡。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3年1月19日) 雖然人們經常將「共管」視為只能理論上實行,但現實中仍有共管管治實行著。人們這樣認為全因共管領土的國家很難平等地管治領土,而當共管國家之間有紛爭時,共管領土上的事務便會變得複雜。 「共管」這個詞早已於1700年收錄於德國的拉丁語辭典中,於1714年收錄於英語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