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 (范畴论)
范畴论中的概念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范畴论的元素(英語:element),或点(英語:point),将集合论中集合元素的概念更推广到任何范畴的对象。通常情况下,这一想法重新表述了泛性质态射(如單態射和积)的定义及属性,用更普遍的术语映射其与元素的关系,從而使態射和元素可以互相轉換。米田引理和米切尔嵌入定理(英语:Mitchell's embedding theorem)等一些普遍結論說明此種轉換為何成立。这种范畴论的方法(尤其是對米田引理的運用)由格罗滕迪克提出,通常被称为点函子方法(英語:the method of the functor of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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