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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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得角國旗採用於1992年9月22日,现行佛得角国旗为该国独立后的第二面国旗,纵横比例10:17,由藍、白、紅、白、藍五條橫帶(比例為 6:1:1:1:3)和十顆形成一圈的黃色五角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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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颗黄色五角星代表了佛得角的10个主要岛屿,也寓意佛得角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群島國家,上下两道蓝色橫條象徵天空和大西洋的海水,白色横条象徵和平,紅色横条象徵努力;白、红二色也代表佛得角建國道路的坎坷经历。
1992年佛得角对国旗的更换,象徵著该国在意识形态上與同屬葡萄牙前殖民地的幾內亞比紹的分離,更强调佛得角的大西洋国家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