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條,日本政府称为对华二十一條要求(日语:対華21ヶ条要求),是大日本帝國1915年向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提出的條約,要求中方讓日本控制山東、滿洲南部、內蒙古東部的發展,中央政府在政治、財政和軍事方面須聘用日本人作顧問等。條約引起大量中國民眾不滿,成為了1919年五四运动爆發的主因。中國主流媒體當年稱之為不平等條約,此稱後來得到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納。导致了《中日民四条约》的签订。
|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1年10月14日) |
事实速览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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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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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対華二十一ヵ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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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 | たいか21かじょうようきゅ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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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文式罗马字 | Taika Nijyūichikkajō Yōky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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