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賴比瑞亞關係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賴比瑞亞關係(英語:Liberi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賴比瑞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57-1977年、1989-200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賴比瑞亞的相關事務由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臺北貿易辦事處兼轄。[1]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國—利比里亞關係。 關於中華民國與「賴」字國家(臺灣譯名)的外交關係,詳見中賴關係 (消歧義)。 事实速览 中華民國, 利比里亚 ...中華民國—賴比瑞亞關係 中華民國 利比里亚 关闭
中華民國—賴比瑞亞關係(英語:Liberi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賴比瑞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57-1977年、1989-200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賴比瑞亞的相關事務由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臺北貿易辦事處兼轄。[1]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國—利比里亞關係。 關於中華民國與「賴」字國家(臺灣譯名)的外交關係,詳見中賴關係 (消歧義)。 事实速览 中華民國, 利比里亚 ...中華民國—賴比瑞亞關係 中華民國 利比里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