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上將列表
本表羅列中華民國設置上將軍階以降的歷任一級上將與二級上將名單,並按授階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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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上將列表所羅列的是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設置上將軍階以降的歷任一級上將、二級上將名單,並按授階時間先後順序排列。特級上將軍階現已廢除,請見特級上將。根据国民政府在1935年公佈《陸海空軍官制表》、《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陆(海空)军军官佐任官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特級上將授任條例》。1936年公布的《陸軍中將加銜暫行條例》。
- “特级上将”:陆海空军特级上将1名(蒋介石)
- “一级上将”:一级上将军衔采取了定额9人的制度,累计授衔17人次。
- “二级上将”与“上将”,为同一军衔:二级上将军衔—1949年前只授予陆军(授予“海军上将”1名,相当于海军二级上将)。陆军二级上将定额20名(去除增授的程潜、李烈钧)。累计授34人次,其中现役军人授任22名、现役中将或加上将衔晋任10名、非现役者晋任1名、非现役者授任1名。二级上将6人后来晋任、追晋为一级上将。
上将55名(其中海军授任1名、海军追晋2名)。 - “加上将衔”(在1930年代称为“陆军上将衔陆军中将”,在1940年代称为“陆军中将加上将衔”):从1936年起,由於上將員額有限,合於晉升二級上將規定的陸軍中將,可以加上將銜。其服制同二級上將、領中將最高額薪俸,后来改革薪俸制度后领取二级上将的薪俸。二級上將職位出缺時可以優先晉任。但中将直接晋任二级上将很常见。立法委員蔣肇周曾說:「這個條例在臺灣事實上沒有施行過。」[1]但事實上1949年後在臺灣也曾經有过施行特例:1954年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桂永清於任內病逝,彭孟緝於代理總長期間,國防部公文稿的落款是「全銜 彭○○」[2],同時各軍總部呈報國防部的公文受文者則是「兼代參謀總長彭陸軍上將銜」[3],直到1955年6月真除參謀總長之後,才使用「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的頭銜。加上将衔55名(加衔38名、授加8名、特加1名、追加5名、赠加3名)。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2月15日) |
根据《国民政府公报》、《总统府公报》记载,1935年4月至1949年9月期间,总计任命有少将以上将官4461名。其中,上将军衔获得者共142名162人次(有17人的军衔升迁过)。从1946年7月起,正式实施退除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