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继任顺序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时,应根据继任顺序,由他人行使国家主席职责。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继任顺序在1954年版《宪法》和1982年修正后的《宪法》中各有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