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容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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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容忍法令(英語:Intolerable Acts),當時英國政府稱為强制法令(Coercive Acts),是用来形容一系列英国议会在1774年通过的法律,该法与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有关。这些法令夺走了马萨诸塞州的自治权和很多以前一直具有的权利,引发了随后成为合众国的十三殖民地人民的愤怒和抵抗,同时也是引发美国革命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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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项法令是对1773年12月波士顿倾茶事件的直接回应;英国议会希望,通过树立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榜样,让这些惩戒性措施可以扭转始于1765年印花税法令的殖民地抵抗英国议会权威的趋势。第五项法令,魁北克法令,加大了当时魁北克省的边界,并且制定了有利于该地区法国天主教居民的改革;虽然与其他四项法令无关,但该法令通过议会会议,并被殖民者看作是不可容忍法令之一。
许多殖民者认为这些法令是对他们权利的专断侵害,1774年,他们组织第一届大陆会议来协调抗议。随着紧张局势升级,次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最终使得美利坚合众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