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法院偷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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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琳玲法院偷拍案係一單香港法庭內旁聽人士違法拍攝案件,涉案人係唐琳玲。最後,佢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同定罪,係香港首宗庭內影相而被定罪案例。
2018年5月,當時唐氏35歲,係中國大陸人,鄉下浙江紹興,化名唐琳[註 1]。原本2015年時佢有香港身分證可有條件留港,未係香港永久性居民,同時持有港澳通行證,報稱因工作關係要成日出入大陸同香港,但此後遭政府收返佢個「香港」身份同踢返大陸。[3][4]。佢母語係普通話,但聲稱會講英文[5][6]。
唐琳玲因旁聽香港高等法院審訊期間違規拍攝俾人捉到,法庭檢控佢但係佢無交50000蚊保釋金,同報假資料而被拘捕[7],經審訊後,最終被判監7日,須支付訟費197,260港元。雖然同日走得,但係唐返大陸之後至今一直未畀錢,最後香港納稅人埋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