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1955年後迄今,中華民國政府所有效統治與管轄的領土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條目介紹的是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地區。關於中華民國已虛級的省份,請見「台灣省」。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擁有的領土,請見「中國台灣」。 「自由地區」重新導向至此。關於其他用法,請見「自由地區 (消歧義)」。臺灣地區,又稱為臺澎金馬、臺閩地區、自由地區,是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中華民國政府現行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1][2]。在現行中華民國法律中,其相對概念為「大陸地區」及「港澳地區」。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示意圖(未包括東沙等南海島嶼、以及釣魚臺列嶼)
此條目介紹的是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地區。關於中華民國已虛級的省份,請見「台灣省」。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擁有的領土,請見「中國台灣」。 「自由地區」重新導向至此。關於其他用法,請見「自由地區 (消歧義)」。臺灣地區,又稱為臺澎金馬、臺閩地區、自由地區,是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中華民國政府現行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1][2]。在現行中華民國法律中,其相對概念為「大陸地區」及「港澳地區」。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示意圖(未包括東沙等南海島嶼、以及釣魚臺列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