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镇
唐朝中、后期设立的军事行政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藩镇,亦称方镇,是唐朝中、后期设立的军事行政区。藩是“保卫”之意,镇是指军镇;唐代朝廷设置军镇,本为保卫自身安全,唐玄宗为防止边地胡人的进犯,大量扩充防戍军镇,设立节度使,共设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时称天宝十节度。
天宝十节度中,安禄山就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后发动叛乱安史之乱。黄巢之乱之前,大部分藩镇依旧服从中央政府,向中央缴纳赋税;而在部分河北一带的藩镇,即时称“河朔三镇”的成德、魏博和卢龙三镇,则割据一方,表面上尊奉朝廷,但法令、官爵都自搞一套。据《旧唐书》记载在唐僖宗(862年~888年在位)时期“郡将自擅,常赋殆绝,藩镇废置,不自朝廷”[1],亦不赋税,形同独立政权。黄巢之乱后,唐国势衰败,据《资治通鉴》记载:“王室日卑,号令不出国门[2]。”据记载河朔三镇之一的魏博藩镇“父子相袭,亲党胶固,其凶戾者,强买豪夺,逾法犯令,长吏不能禁,变易主帅,有同儿戏,如史宪诚、何进滔、韩君雄、乐彦祯,皆为其所立,优奖小不如意,则举族被害”[3]。后代史家把这种局面统称为“藩镇割据”。
安史之乱后,藩镇成为唐政府对抗边犯的重要屏障,据《新唐书•兵制》记载:“大者连州十馀,小者犹兼三四[4]”,藩镇和皇室、宦官之间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据《新唐书•方镇》记载藩镇“喜则连衡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5]。唐朝后期财赋重心转移到江淮地区,东南丰沛的资源,使朝廷得以延续其统治。宋人尹源评说:“弱唐者,诸侯也;既弱而久不亡者,诸侯维之也。唐之弱,以河北之强也;唐之亡,以河北之弱也[6]。”